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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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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按照《紫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紫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紫金县2023年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履行财政监管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水平,为法治广东和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指示精神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完成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中心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与法规税政股,承办普法依法行政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本单位普法事务,为普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和组织保证,促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落实领导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坚持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是明确年度依法治县工作任务。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按照《紫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紫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紫金县2023年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制定出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及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有效确保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开展财政干部学习培训、内部法治环境建设、对外普法宣传等。

  (二)强化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水平

  一是开展多形式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等辅导资料,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读书班等,多形式、各层级、全覆盖学习宣传贯彻。通过民法典普法、反诈、禁毒、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依托工作群平台、宣传公告栏和微信朋友圈,发布普法宣传素材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宣传实效。结合财政实际,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规范财政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执行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以身作则,率领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同时,加强督促学习,要求财政干部职工用好“学习强国”“财学”等学习平台,自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财政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

  三是进行系列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学习、民法典主题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坚持弘扬宪法精神,将宪法学习宣传渗透到干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强化法治意识,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自觉养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震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工作开展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普法宣传。

  (三)坚持阳光理财,推进法治化建设

  一是依法理财,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利用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及《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尤其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公开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专项信息公开,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了外部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树立了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结合财政职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措施、目标、要求、检查、考核、奖励、追究等进行细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分清权责,执行稳妥预算编制政策。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合理划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管职责,压实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监管,形成权责明晰、突出主业、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植财政工作、财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提升“财”为“政”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坚决制止超预算、无预算、乱追加的不规范做法。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三是加强督查,积极推进财政廉政建设。我局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查账、现场验收等方式,开展多样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地方财经秩序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行、违规套取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公用经费控制、“小金库”治理以及岁末年初“突击花钱”等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坚持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作为重要任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财政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坚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普法宣传还不够深入,普法教育没有很好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普法的形式创新不够有力,对网络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和运用仍需加强;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不完全了解当前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执法培训的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对工作机制的探索还不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执法职责划分不明确,行政执法规范化还有差距。缺乏专门的场所用于接待信访、询问调查、行政处罚听证等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易受到外界干扰,行政执法过程专业性不强;四是干部法治工作能力仍需提高,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规避行政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深入基层少,缺乏调查研究,对镇村发展建设存在什么问题了解不够,对人民群众之所需没有底,从而没有及时解决问题;六是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加强。财政监督执法人员仅有2人,专职的法治工作人员不足,缺乏法律专业背景,法律专业力量明显薄弱,在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上还有待提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针对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为统领,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切实增强做好依法治县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促进依法治县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化程度,强化行政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依法行政重要性。三是深入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专门场所建设,用于开展接待信访、询问调查、行政处罚听证等行政执法程序,避免执法过程受到外界干扰,提升行政执法专业性;五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扩大执法队伍,为完成日益增多的执法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六是要加强基层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基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七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通过大力抓机制建设、抓宣传教育、抓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工作,为实现紫金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