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进行了验收。经实地核验,本次矿山实际完成土地复垦面积5.3828hm2,考虑到该矿山已纳入河源市2024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矿山地块后续拟继续开发使用,本次验收仅为原有采矿权闭坑和注销提供佐证材料,不作为清算基金使用,在新的矿山所有人同意履行全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前,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仍将按照备案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全额缴纳费用,当缴纳的基金总额不能满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实际所需费用的,以实际所需费用差额进行补足,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股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762-7837386。
附件1:广东省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竣工报告
附件 2:验收意见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