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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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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做好全县202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24年度报告。报送方法:

  1、(推荐)手机填报: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进入粤商通【首页】——【市监】——【填写年报】;

  2、电脑填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sxt.amr.gd.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手机微信关注“河源市场监管”公众号,选择【年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二、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未报送2023年及以前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对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补报。补报后,再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及时到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四、按时申报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
五、有关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指导,请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amr.gd.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河源市场监管”查看。

  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    微信公众号“河源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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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815507  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7822460

  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7827460  龙窝市场监督管理所:7563427

  苏区市场监督管理所:2887177  水墩市场监督管理所:2887199

  中坝市场监督管理所:7623228  瓦溪市场监督管理所:7681359

  九和市场监督管理所:2887166  蓝塘市场监督管理所:7933336

  好义市场监督管理所:7437161  凤安市场监督管理所:2887155

  义容市场监督管理所:7106207  黄塘市场监督管理所:7285037

  柏埔市场监督管理所:288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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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填写年度报告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amr.gd.gov.cn/,谨防诈骗!!!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定代表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