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水墩镇磨子石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3〕4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我局委托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3月7日16时网上挂牌出让紫金县水墩镇磨子石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日仙石材(紫金)有限公司
场所:紫金县水墩镇秋溪村磨子石矿场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7日
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紫金县水墩镇磨子石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矿种类别编号:84712)建筑用花岗岩矿(矿种类别编号:84711)。
地理位置:拟设矿区位于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城95°方向直距约17km处,行政区划隶属紫金县水墩镇秋溪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0′37″、北纬23°36′18″。
矿区面积:0.1938km2,由12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详见下表:
开采标高:+426米至+230米。
矿区资源储量: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备案的《广东省紫金县水墩镇磨子石矿区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24〕233号),拟设矿区范围内保有饰面用花岗岩资源量矿石量为832.57万立方米(保有控制资源量矿石量666.13万立方米、荒料量153.01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66.44万立方米、荒料量38.22万立方米),理论荒料率22.97%。可综合利用饰面用花岗岩矿的边角料作为建筑用碎石量 641.34万立方米(保有控制资源量矿石量513.12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28.22万立方米)。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157.05万立方米(保有控制资源量矿石量80.89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76.16万立方米)。未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前,剥离量 273.11万立方米(残坡积层8.86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层 106.43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157.82万立方米),剥采比0.28:1。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产砂率为16.20%(体积比),产砂量约为17.25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后,剥采比0.15:1。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广东省紫金县水墩镇磨子石矿区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书》,设计饰面用花岗岩矿的可采储量为724.13万立方米,荒料率按22.97%计算,荒料资源量为166.33万立方米;花岗岩边角料(综合利用作为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为557.80万立方米;设计建筑用花岗岩(微风化花岗岩)可采储量为131.20万立方米;境界内覆盖层等剥离物不考虑开采损失,则剥离物的开采量分别为:残坡积层8.38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92.08万立方米,产砂率按16.20%计算,建筑用砂量14.92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132.33万立方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必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经出让人组织专家评审,编制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足额缴存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严格执行经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年度治理恢复任务,无条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拟出让年限:16年(包括1年基建期和1年闭坑后复垦绿化期)。
起始价:6863.66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7663.66万元
缴纳时间:2025年3月7日
缴纳方式:分期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1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紫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方式:0762-7811603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