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相关特种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以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销、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变更手续,决定对河源通弛石材有限公司等2家使用单位3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办公电话:0762-7832395),逾期将作停用处理。
特此公告。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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