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紫金县2024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河源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推动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带动中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现公开遴选紫金县2024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 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2. 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 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 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31.25万元,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粮油作物开展社会化服务,同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水果、茶叶、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社会化服务。粮食作物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机插机抛机播、统防统治、施肥、秸秆处理、烘干等环节。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重点选取1—3个环节进行补助,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不纳入补助范围。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 30%。项目资金补助给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可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
(二)绩效目标。在本县区域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耕地集中连片,早、晚造任务面积(覆盖“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0.5万亩。服务小农户面积或资金占比达60%以上。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满意度80%以上。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紫金县2024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报送至紫金县供销合作联社,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2、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概算和实施计划;项目预期目标、社会效益;保障措施等。
3、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开展服务的业绩等。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5年4月2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紫金县供销合作联社(紫金县紫城镇西安街三巷8号)经营管理股,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19380812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紫金县供销合作联社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紫金县供销合作联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紫金县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紫金县紫城镇西安街三巷8号
联系人:甘鹏,联系电话:0762-7822264
附件:紫金县2024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紫金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