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制定《紫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
点击查看原文件:关于印发紫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 、背景
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长期而有保障的权利,更好地推进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
二、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
(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
(三)《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委发〔2018〕11号;
(四)《〈关于印发河源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及评估要点〉的通知》河农产权办〔2019〕3号。
三、主要内容
紫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制定紫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政策依据。
第二部分为对紫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范围、确认原则、成员身份资格界定基准日、成员资格的取得、成员资格的确认、成员资格的丧失、特殊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成员确认工作流程等作了具体的要求。
第三部分强调镇、村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
第四部分为其他情况说明。
起草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同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五 征求意见情况
已经紫金县司法局审查(司法见〔2020〕36号)通过。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