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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紫金县工业园区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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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原文件:《关于印发紫金县工业园区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更好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优质项目,打造紫城工业园和蓝塘产业新城“双核驱动”工业发展格局,加快推进紫金“融湾”“融深”工程建设,把紫金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和优质生活圈的重要承载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紫金县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紫府办〔2017〕8号)

  (二)关于对《紫金县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修订及补充的通知(紫府办〔2019〕14号)

  (三)关于印发《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补充规定》的通知(紫府办〔2017〕29号)

  (四)《深圳市对口帮扶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经协字〔2016〕7号)

  (五)《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试行)》(紫府〔2019〕67 号)

  (六)《中共紫金县委 紫金县人民政府 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

  (七)《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

  (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九)《紫金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紫府办〔2018〕23号)

  (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

  (十一)《关于印发紫城工业园企业员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紫府办函〔2020〕13 号)

  (十二)《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工信园区〔2020〕8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了入园项目用地要求,主要包括投资强度、税收、项目建筑容积率;

  (二)增加了租赁厂房项目租金补贴政策:鼓励经紫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设的工业出租厂房尽快招租投产,自园区出租厂房招租之日起2年内入驻的租赁企业,按照项目实际租用面积计算平均每月缴税收达到12.5元/平方米的,给予最高5元/平方米补贴(免租期除外),补贴期限为自入驻之日起3年;

  (三)增加了“人才引进政策”中“鼓励高端人才到紫金在园区就业”政策,在工业园区企业就业满3年的并在紫金县域内购房,给予相应购房补贴;

  (四)除以上修改外,该政策其他条款均根据省、市、县有关政策内容修订,有相应文件出处。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单位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五、审查情况

  已经紫金县司法局审查(司法见〔2020〕85号)通过,并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