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通告》文字解读
点击查看原文件: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通告
一、背景
为有效遏制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和蔓延,进一步加强防控宣传,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和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新修订)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三)《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粤林规〔2020〕3号)
(四)关于印发《紫金县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实施细则》的通知(紫府办函〔2020〕10号)
三、主要内容
《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第一点至第四点:主要内容是疫木的定义和有关违法经营、加工、利用、调运疫木等行为的规定。
第二部分为第五点和第六点:强调林业主管部门及镇、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第七点:强调各林木经营者、所有者对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义务责任。
第四部分为其他情况说明。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单位县林业局已征求相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意见,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五、审查情况
紫金县司法局《关于〈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通告〉》审查(司法见〔2021〕44号)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