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紫金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
点击查看文件: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紫金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我县机制砂行业管理,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对《紫金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办法》修订意义。砂石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经过多年大规模开采,天然砂石资源逐渐减少,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合理控制河湖砂开采,逐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应新形势机制砂行业管理发展的需要。《紫金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紫府办〔2021〕28号)及《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紫金县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试行方案的通知》(紫府办〔2020〕31号)文件已过期,在2年多的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困难问题,因此需要及时将新的管理经验办法和新要求纳入新《办法》中,进一步优化规范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的流程和细节,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机制砂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修订主要分为总则、项目准入、相关手续审批、 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运营、整治退出机制、附则,共7章17条。
(一)编制依据。《办法》前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1号)、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十三部门《转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发改价管函〔2020)112号)、《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九部门转发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制定本办法。
(二)明确行业定义及范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5条,明确机制砂行业定义及纳入行业管理的范围。
(三)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办法》第二章项目准入第6条至第7条,明确机制砂项目引进准入,首先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对企业拟投资的机制砂项目进行研究,确定项目符合有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条件,再由县发改局依法予以备案。
(四)明确相关手续办理。《办法》第三章相关手续审批第8条至第9条,明确机制砂行业项目准入后,企业应办理的用林用地、环评、水土保持、节能审查等相关证照手续。
(五)明确基本行业管理框架。《办法》第四章加强行业管理第10条至第12条,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机制砂行业的统筹协调管理。二是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的监管管理制度。
(六)明确企业运营规范。《办法》第五章规范企业运营第13条,明确规范企业原料来源合法、车间围蔽管理、环保设施管理、安装监控检测设施、品质管控、安全生产管理、运输管理、淤泥堆填处置管理、税费缴纳规定等方面生产运营管理。
(七)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是对不符合我县机制砂石项目准入条件及未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二是发现企业违规运营、资源综合利用完毕或不再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出退出处置。
三、主要变化
相比《紫金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紫府办〔2021〕28号),新修订《办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明确了机制砂行业项目备案准入程序。机制砂行业是新兴的行业产业,县发改局对机制砂行业项目准入备案,没有仔细的法律法规依据,因此,增加第六条“机制砂项目引进准入,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企业拟投资的机制砂项目进行研究,符合项目有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备案”。对机制砂项目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进行审议确定,再由县发改局依法予以备案。
(二)明确了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办法》提出由县人民政 府牵头成立县机制砂联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待《办法》印发出台后另行通知确定),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工作,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
(三)增强了机制砂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原管理办法侧重加强机制砂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和重型货运车辆管理方面的工作,忽视了强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此,新修订《办法》增加第13条第7项“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细化了环保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一是增加第13条第3项“环保设施管理”方面管理要求,要求企业落实厂区和填埋点雨污分离,设置车辆沥水池、沉淀池、扬尘喷淋等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止大气和固体废物污染,鼓励生产废水100%循环利用,持续有效地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二是增加第13条第9项“规范淤泥堆填处置管理”方面管理要求,要求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标准规范淤泥堆填处置,细化了淤泥临时贮存、集中处置、填埋复绿处置工作细节。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