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1•13”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9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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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3日13时06分,我县蓝塘镇布心村与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梓横村、杉园村交界处附近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省、市、县高度重视,省应急管理厅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先后在省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市委国森书记、市政府勇平市长多次电话指挥调度,并对灭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文炸、四级调研员黄庆平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扑救,市森防办组织市应急救援队和东源县应急救援队专业扑火力量增援现场。县委春彭书记和县政府红卫县长指挥调度部署火灾扑救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蓝诗和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蒋亮明、副县长郑裕庭,县应急管理、林业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负责人以及蓝塘镇党政主要领导到火灾现场成立扑火指挥部部署灭火工作,持续跟踪研判火势发展,统筹组织、指导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各项工作。经过省、市、县、镇、村各级上下共同努力,明火于1月13日21时48分扑灭。该起山火分为两个起火点,合计过火面积892亩,受害面积91亩,未造成重要设施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迅速查明火灾发生原因,紫金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蓝诗同志为组长,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气象、卫健等部门和蓝塘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1•13”森林火灾调查组(下称调查组)开展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灾损确定、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件经过和原因、森林过火面积和受害面积以及经济损失,认定了事件性质,提出了相关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森林火灾发生概况

  (一)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火点1:起火区域位于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禾寮坑山岭,经纬度:东经114°54′00″,北纬23°19′12″,最高处山岭海拔约248米;火点2: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黄袍嶂山岭(与惠东县安墩镇梓横村、杉园村交界处),经纬度:东经114°54′21.6″,北纬23°19′19.2″,最高处山岭海拔约530米。火场周边山势连绵起伏,风力风向受到周边山脉的影响变化不定,导致林火强度大、发展快、扑救难。

  (二)地表植被。火点1:起火区域地表植被以松杂和疏木林为主;火点2:起火区域地表植被以松杂树为主,林种为水源涵养林,寒潮过后,林下可燃物丰富且干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极易造成大范围连续性燃烧。

  (三)天气情况。根据县气象局提供数据显示,2024年1月13日12时—15时紫金县蓝塘镇天气实况如下:晴天,平均气温为24.1℃,风向为西北风,最大阵风2.0m/s(二级),相对湿度46%。当时我县森林火险黄色预警生效中。

  (四)起火点。经调查确定,火点1:起火点为蓝塘镇布心村禾寮坑山岭半山腰;火点2:起火点为布心村黄袍嶂山岭山顶。两个起火点相距约680米,但海拔高度相差200多米。

  二、应急处置情况

  本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火情接报,初期处置(1月13日13时06分—15时42分)

  本阶段扑救工作处于早期应急处置状态。山火形成后,快速向四周蔓延。

  1月13日13时06分,蓝塘镇布心村委会村干部邓*良首先发现火情,邓*良发现火情后,马上通知护林员赶往现场处置,并向支部书记邓*南报告火情。

  1月13日13时20分,邓*南向蓝塘镇宣传委员、驻村领导张*明报告火情。

  1月13日13时22分,张*明向蓝塘镇分管森林防灭火领导,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甘*泉报告火情。

  1月13日13时22分—24分,甘*泉常务副镇长接报火情后,立即开车前往布心村,并电话联系应急办主任肖*政、消防中队长潘*明和农林水服务中心主任李*东,要求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员、护林员和消防员携带扑火装备赶往布心村开展扑火工作。

  1月13日13时30分—35分,甘*泉常务副镇长打电话向镇委书记、镇长报告火情。

  1月13日13时35分,村委组织的村应急队伍、年轻党员、群众陆续到达火场开展扑救工作。

  1月13日13时35分左右,镇委书记张*辉通知党政办主任李*栋,让其通知全体镇村干部前往布心村做好扑火和后勤工作。

  1月13日13时50分,蓝塘镇驻村领导张*明委员和分管领导甘*泉常务副镇长到达火点1现场,并组织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和镇村干部300多人参与扑救工作。

  1月13日14时10分,蓝塘镇党委书记张*辉到达火点1现场并指挥扑救工作。

  1月13日14时18分,蓝塘镇委书记张*辉向县森防办主任报告火情。

  1月13日14时19分,县森防办主任立即电话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党委委员黄*强,要求其通知相关单位和相关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电话通知县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欧阳*赶赴布心村开展救援。

  1月13日14时20分,县应急救援大队接警报,蓝塘镇布心村发生森林火情,需县应急救援大队增援,大队立即组织队员70人并携带扑火装备前往。

  1月13日14时24分,蓝塘镇应急指挥中心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蓝塘镇布心村有火情(惠东烧过来的),请求支援。

  1月13日14时30分,蓝塘镇镇长朱海龙到达火点1现场并指挥扑救工作。

  1月13日14时40分,县森林消防大队组织70人前往支援。

  1月13日14时57分,县应急指挥中心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蓝塘镇布心村有火情。

  (二)第二阶段:各方协同,扑灭山火(1月13日15时43分—21时48分)

  1月13日15时43分,县应急救援大队到达火点1现场,迅速部署,开展扑救工作。

  1月13日16时03分,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到达火点1现场,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统筹指挥扑救工作。同时,通过对现场火势研判,立即启动联防联控机制,抽调上义、凤安、义容、九和等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前往支援。

  1月13日16时30分,省森防办调派1架直升机进行吊桶灭火作业。

  1月13日16时40分,惠州市、县、镇专业扑火队伍和镇村干部共180人到达火点2支援扑救。

  1月13日16时50分,县森防办主任打电话向市森防办报告,请求市应急救援队伍增援。

  1月13日16时50分,上义镇镇村干部、半专业扑火队共40人,以火为令、主动出击,到达火点2支援扑救。

  1月13日17时30分,在紫金县、镇、村和惠州各级队伍全力扑救下,火点1火点2火势得到控制。

  1月13日18时45分,凤安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共8人到达火点2支援扑救工作。

  1月13日19时许,九和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共10人到达火点2支援扑救工作。

  1月13日19时20分,义容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共16人到达火点2支援扑救工作。

  1月13日19时30分,市森防办组织市应急救援队50人和东源县应急救援大队60人共110人到达火点1现场增援。

  1月13日21时,火点2明火全部扑灭。

  1月13日21时48分,经多方共同努力,火点1明火全线扑灭。

  (三)第三阶段:加强管控,防止复燃。(1月13日21时49分—1月16日0时30分)

  1月14日0时30分,火场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全线未发生复燃。县森防办与蓝塘镇签订火场看守移交责任书,落实火场看守责任。蓝塘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共126人驻守火场看守、加强管控,县森防指安排县应急救援大队共70人留守火场清理值守。至1月16日0时30分,驻守火场看守工作结束。

  三、森林火灾损失情况

  经县林业部门测算核算,本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892亩。其中,火点1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禾寮坑山岭过火面积566亩;火点2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黄袍嶂山岭(与惠东县安墩镇梓横村、杉园村交界处)过火面积326亩,其中属于惠东县安墩镇梓横村过火面积28亩。本次森林火灾造成总损失10.8511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4.1471万元,间接经济损失6.704万元。

  (一)直接损失4.1471万元。

       林木经济价值损失:本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892亩,有林受害面积共91亩。其中:

       火点1:过火面积566亩,有林受害面积共62亩,烧毁主要树种为杉树和杂树,森林类别为公益林,成林蓄积损失为99.8m³,成林蓄积损失按照150元/m³计,价值损失为1.497万元,幼树损失为3720株,幼树按2元/株计,价值损失为0.744万元,共计损失2.241万元。

       火点2:过火面积326亩,有林受害面积共29亩,烧毁主要树种为松树和杂树,森林类别为公益林,成林蓄积损失为101.3m³,成林蓄积损失按照150元/m³计,价值损失为1.5195万元,幼树损失为1933株,幼树按2元/株计,价值损失为0.3866万元,共计损失1.9061万元。

  (二)森林火灾间接损失约为6.704万元。

  四、本次森林火灾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五、森林火灾原因及性质

  (一)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

  经县公安局森林火灾专案组侦查员调查及专家分析初步认定,两处火点均为人为纵火引发森林火灾。

  (二)引发火灾的间接原因。

       1.天气因素。根据气象部门提供数据显示,2024年1月1日至1月12日,我县平均降水仅0.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96%,全县气象干旱达到中旱等级。

       2.护林员履职不到位。当天包干片区护林员邓学流因身体不适,未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并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导致发生火情时林区无人管控。

  (三)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

      1.紫金县应急管理局经调查,县应急管理局在接报火情后,按程序上报火情并迅速组织县应急救援大队、周边镇半专业扑火队伍等应急救援力量前往支援,相关流程处置得当,但是在处置山火过程中,没有及时反馈应急卫星监测系统热点情况,存在超时报送的情况。

      2.紫金县林业局。经调查,1月13日火灾发生时我县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黄色预警,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三级火险天气期间未要求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不存在未履行职责督促镇村及时启动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的问题,但是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完善,蓝塘镇布心村未安装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离布心村最近的监控点是蓝塘镇石城村,直线距离约为4.5公里,存在监控死角,导致未能及时通过防火视频监控发现火情。

      3.蓝塘镇人民政府。经调查,蓝塘镇火情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没有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扑报同步”的要求,导致县森防指没有第一时间组织或申请足够力量扑救,错过处置早期火和扑灭山火的最佳时机;应急处置不得力,没有贯彻“打早小”原则,镇、村虽然及时组织扑救,但对火情发展态势和地理环境估计不足,没有第一时间组织或申请足够力量扑救,导致山火蔓延,酿成较大森林火灾。对护林员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护林员巡查管控不到位的情况。

      4.蓝塘镇布心村村民委员会。经调查,蓝塘镇布心村委会对起火点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不熟悉,起火初期在未经现场核实的情况下认为起火点位于惠东县境内并向上级报告,由于上报信息不准确,导致县、镇在应急指挥调度上出现偏差。在扑救过程中没有及时做好向导工作,导致扑火队伍未能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影响了前期扑救工作。同时,对护林员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护林员巡查管控不到位的情况。

  (四)森林火灾案件性质。

  公安机关认定,本次森林火灾为放火案。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司法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待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对本次森林火灾肇事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

  1.邓*流,男,1972年出生,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护林员。经调查,邓学流作为布心村护林员在森林特护期内上班时间未按时上岗履职,没有履行巡山护林工作,并且未履行请假手续,造成该宗森林火灾发生时无人管控,违反《紫金县护林员选聘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紫森防指〔2022〕28号)第四条第7款之规定,建议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2.张*平,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布心村包片干部。经调查,作为村委会包片干部,张志平对起火点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不熟悉、不掌握,未及时核实和上报火情情况,对本次火灾前期处置预判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3.邓*南,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布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调查,作为布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邓耀南对护林员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护林员未按要求巡查管护的情况。对起火点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不熟悉、不掌握,起火初期在未经现场核实的情况下认为起火点位于惠东县境内并向上级报告,由于上报信息不准确,导致县、镇在应急指挥调度上出现偏差,对本次火灾前期处置预判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4.李*东,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蓝塘镇农林水服务中心主任。经调查,李国东未按照《紫金县护林员选聘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护林员日常管理工作,未及时发现和纠正护林员未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管控工作的行为,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5.肖*政,男,1997年出生,蓝塘镇应急办主任。经调查,肖诺政在火灾信息报送工作中报送火灾信息不及时,对本次火灾信息报送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6.张*明,男,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蓝塘镇党委委员、布心村驻村领导。经调查,张伟明作为驻村镇领导,对火灾地理位置信息未进行核实确认,导致县、镇在应急指挥调度上出现偏差,对本次火灾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7.甘*泉,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蓝塘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经调查,甘建泉在本次山火中组织火情信息报送不及时,没有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扑报同步”的要求,导致县没有第一时间组织或申请足够力量扑救,错过处置山火的最佳时机。对火情地理位置信息报送不准确的情况未核实确认,导致县、镇在应急指挥调度上出现偏差,对本次火灾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三)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责令蓝塘镇委、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2.责令蓝塘镇布心村党支部、村委会向镇委、镇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3.责令县应急管理局在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场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对反馈应急卫星监测系统热点工作负责人作批评教育处理。

  4.责令县林业局在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场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加快建设和完善林火视频远程监控系统,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七、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了深刻吸取蓝塘镇布心村“1•13”森林火灾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县政府成立蓝塘镇布心村“1•13”森林火灾调查组,县公安局成立森林火灾专案组,开展调查和责任倒查工作;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4次,研究部署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森防指持续派出森林防灭火督查组,深入镇村一线督促指导基层政府落实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现对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着力解决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做到及时反馈热点信息。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有火必报、逐级报告、如实上报、归口报告”的信息报送原则和“扑报同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做到不迟报、不缓报、不漏报、不虚报、不错报,坚决按照应急处置要求,在发生火情后及时处置,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同时,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热点反馈工作机制,落实应急卫星监测系统信息反馈专人负责制,做好全过程跟进,随时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做好热点信息反馈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完善林火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县林业部门要构建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加强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增加林火视频远程监控系统点位,加强远程视频巡查频率和密度,有效利用林火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对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火情。一是要加强县专业扑火队伍、镇村扑火队伍“以水灭火”“风力灭火”等技能扑火培训演练,提升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能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常态化开展装备维护调试,及时补充各类紧缺装备和物资,做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紧密结合火情处置实际情况,果断决策,把握最佳时机、利用最佳地形、采取最佳手段实施扑救,确保森林火灾发生时,能安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情。

  (五)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县森防指要协同应急、林业部门压实主管责任,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覆盖开展督查指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深入镇村一线督促指导基层政府落实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抓好本区域、本领域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督促检查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包片村干部工作是否到位、防火准备是否到位等,做到周密部署。

  (六)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协同应对全力以赴。要充分发挥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整体优势,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机制,通过与周边县(区)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合作协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做足应急准备,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无火共防、有火共扑”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1•13”

  森林火灾调查组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