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复函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实施紫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 (紫住建字〔2021] 304号)收悉。根据县十七届政府第3沙常务会议决定,同意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县财政局确认自评审价染拾伍万元整(750000.0)为最高限价,由你局依法规组织实施紫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所需资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此复。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实施紫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 (紫住建字〔2021] 304号)收悉。根据县十七届政府第3沙常务会议决定,同意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县财政局确认自评审价染拾伍万元整(750000.0)为最高限价,由你局依法规组织实施紫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所需资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