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领域教育资助情况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2024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一类为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年每生1250元,二类为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年每生1500 元,三类为小学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每年每生625元,四类为初中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每年每生750 元。紫金县教育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及时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学校指导和督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各校均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确保了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经统计,2024年春季学期,我县共发放资金约579万元,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925人,其中:初中寄宿生3514人,初中非寄宿生1513人,小学寄宿生369人,小学非寄宿生7529人。
紫金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