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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领域教育资助情况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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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A类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1000元/人·年,B类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1250 元/人·年,C类小学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500元/人·年,D类初中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750 元/人·年。紫金县教育局按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及时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学校指导和督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各校均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确保了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经统计,2023年春季学期,我县共发放资金肆佰陆拾柒万元整(¥:4670000),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566人,其中:初中寄宿生3370人,初中非寄宿生1440人,小学寄宿生339人,小学非寄宿生7417人。

  紫金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