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通知》(粤教基〔202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做到依法控辍、责任控辍、宣传控辍、质量控辍、关爱控辍、扶贫控辍,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聚焦完善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方控辍保学责任,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升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全县小学毛入学率保持在100%,初中净入学率保持在10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其中送教上门比例控制在10%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控辍保学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通知》《河源市教育局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控辍保学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辍学学生摸排、造册、动员返校、报告联系、档案管理等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让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做好重点人群监测
各学校要结合前期的数据,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再次摸清工作底数。各学校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同时,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三级责任制。建立“镇、村、学校”控辍工作三级负责制,明确每一个岗位人员的控辍保学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健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各学校要健全政府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建立由学校牵头,镇政府及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控辍保学定期协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时互通信息,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完善行政复学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要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学校要对学生入学情况、学籍异动情况及辍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未到校学生去向,并及时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劝返复学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其间学校多次联系要求复学,仍无效果的,视为辍学,学校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学生劝返复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生辍学原因,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学生辍学情况应通过函件等方式,及时向学生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各学校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户籍地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对已辍学学生要实行动态跟踪,劝其回学校复学,对特殊群体学生要加强监测,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同时,各学校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5.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二是推动家校共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增强全社会的家庭教育意识,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密切家校配合,拓宽学校和家庭合力教育渠道,及时向家长普及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宣传科学育人理念,协同做好学生手机、睡眠、体质等方面管理,防止学生沉迷手机和网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学校应会同辍学高发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找原因,查漏补缺,邀请教育、法律专家为当地学生家长开办知识讲座,不断增强家长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减少辍学现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合法权益遭受侵犯。
6.健全应助尽助救助机制。各学校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劝返复学适龄儿童少年,要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保障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促进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聚焦各类重点项目,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一是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充分考虑城市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计划生育三孩政策所带来的生源影响,根据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口变化趋势,县教育局制定城乡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加快改扩建寄宿制学校建设,稳妥推进小规模学校撤并整合工作,因地制宜推进以乡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二是加快学校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持续增加优质公办学位供给。三是实施乡镇“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集中力量向“三所学校”增加资源投入,补齐短板,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强化“三所学校”人员保障,加强“三所学校”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配齐配强“三所学校”校(园)长、学科教师队伍。四是推进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以区域内一所优质品牌学校或者优质教育资源为龙头,跨区域跨学段组建形式多样的教育集团,支持将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安置点学校等纳入教育集团管理,制定共同的教育发展愿景与目标,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五是实施学校办学内涵发展工程。一要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法人治理、集体决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好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提升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二要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鼓励乡村学校探索小班化教学。丰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内容和形式,与家庭教育、校外教育相衔接,提高育人质量。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的特色学校发展和管理模式,加强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优化特色课程建设。三要推进数字化赋能教育。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加强校地结对,开展多类型、广覆盖的教育帮扶实践。实施“互联网+教研”,开展网络名师工作室、线上线下混合教研、虚拟教研、智能研修等教师研修模式,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
(五)紧扣高质量发展,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一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二是要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中小学教材要注重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注重语言表达和呈现方式创新,增强教材适宜性。三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在培训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倾斜乡村教师专项提升项目,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提升专业素养。四是要把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五是对因病、因残疾不能随班就读的学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安排送教上门教师,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计划,具体内容按照《关于做好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河教〔2022〕48号)实行。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数据真实性
1.学校一月一报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下旬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县教育局上报,县教育局将本县(区)工作台账在每月底报送至市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一季度一复核。各学校要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班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要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
3.县局一学期一排查。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摸底排查,重点指导各学校工作落实,确保学生辍学、复学数据的真实性,推动不断提升基层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使社会关注教育、关心学生、关爱留守儿童,形成良好社会氛围。要利用家访和每年2—3月、8—9月控辍保学工作关键时期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的先进经验给予大力宣传报道,让更多的人加入控辍保学队伍中来,切实把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局成立控辍保学专项督查小组,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严格督促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常态监督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稳步推进。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