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县紫城镇蓝坑公益性墓园用地征收的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1-18 来源: 房屋征收办公室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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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县城区域殡改墓地不足问题,我县决定实施紫城镇蓝坑公益性墓园建设,并委托紫城镇人民政府开展用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在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的狮石村民小组矛姑坑与石头坑交界处,征地面积约719.6亩。征地红线四至为:东起焦窝,南至东心峎水平,西至竹子岗,北至分水岭。具体以测量放线定界为准。

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县政府印发的《紫金县紫城镇蓝坑公益性墓园建设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地坟、阴城、金埕)所有权人,在紫城镇人民政府或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持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紫城镇优化发展办公室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762-7820233)。

特此预通告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