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9-09-10 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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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中金投资有限公司沙石加工厂:

你公司沙石加工厂于2015年12月1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3148811380),地址在紫金县紫城镇仙湖村。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8月14日到你公司沙石加工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沙石加工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批先建

以上违法行为有下列证据为凭:

1、紫金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1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共1页);

2、紫金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14日现场检查拍摄的照片(共4个);

3、紫金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14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共2页)。

你公司沙石加工厂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公司如有异议,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

 

联 系 人:张美霞

电    话: 0762-7822843

地    址: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

邮政编码:517400

紫金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