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九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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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九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清理滞后,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仍有2830个违法建筑(含379家工业企业)。该数据来源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地市上报数据

(二)责任单位:中共紫金县委、紫金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20年底

(四)整改目标:全面排查清理全县所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治理其它违法建筑,着力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五)整改措施:结合2017年全县环境安全排查治理、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环境监管保障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并整改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2017年底前,依法清理排查出的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进一步完善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15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都没有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在紫城镇白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发现4家家庭式餐馆,现场要求立即停业整治,现已停止商业性经营活动。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印发《紫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17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紫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着力对我县所有排污单位、所有环境风险源(点)进行排查,认真梳理我县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排查行动。我县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项目的检查工作,由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工作小组,深入16个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查涉及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调查,中坝镇等15个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均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在紫城镇白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发现4家家庭式餐馆(陈振强餐厅、张百林农家乐、张发来农家乐、刘远林绿色农庄),均无任何审批手续,污水直接排入水库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餐馆负责人立即停业整改,4家餐馆均已停止商业性经营活动。

三、评估结论

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718日至2022725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河源市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一楼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7833535



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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