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三项整改任务)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粤东西北地区1013个乡镇仅有133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生活污水直排。
(二)责任单位:中共紫金县委、紫金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根据省政府的部署,2018年全面启动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年底前全部建成。
(五)整改措施:
1、要充分认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创新建设运营模式。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建设和运营提供支持。优先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确保用地需求。积极推广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由专业化社会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果,减少河涌和流域污染。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因地制宜选择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较严值的要求。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县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基础建设,全面加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15座,新增镇级生活污水配套管网174公里,1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站于2020年10月全面完成了设备设施的通水调试,在全市率先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全覆盖目标任务。同时制订出台了运营维护制度,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了健全常态化运营管理机制,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了治污效果。
三、评估结论
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河源市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一楼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7833535
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