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九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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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九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生活污泥违法倾倒更为猖獗。除广州海滔公司外,督察还发现深圳、东莞、惠州、茂名、阳江、肇庆等6个地市均存在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东莞金茂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台账作假,私刻公章,伪造单据,制造安全处置假象,骗取政府巨额处置经费。自2017年9月以来,该公司非法将19.8万吨污泥倾倒至东莞麻涌镇和沙田镇、惠州惠东县等多地。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实际处置量最大的污泥处置企业,主要接收广州、深圳和肇庆的污泥。2017年以来,该公司伙同有关物流公司,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在肇庆莲花镇等多地建筑工地、鱼塘非法倾倒填埋污泥6.1万吨。茂名万华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也合计违法倾倒近10万吨,性质恶劣。

  (二)责任单位:中共紫金县委、紫金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

  规范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严厉打击倾倒生活污泥违法行为。

  (五)整改措施:

  1.严厉打击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案件的查办力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切实提升打击效能、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污泥的违法犯罪行为。

2.推进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根据我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规划建设生活污泥处置设施,县住建局督促指导加快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3.完善生活污泥管理制度。县住建局督促指导我县排查生活污泥处理处置情况,根据省有关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过程监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严厉打击倾倒生活污泥违法行为,已妥善处理生活污泥违法违规处置案件中涉案污泥。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经和有关职能部门核实,我县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的检查巡查抽查巡防等工作中,发现有1宗生活污泥违法违规处置的行为,2019年8月23日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由柏埔镇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污泥清理运送至紫金县城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目前,案件已办结。

2.通过建立有效检查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抽查,重点布控、监控等手段,联合多部门采取管控,杜绝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的行为发生。

3.通过加大生活污泥处理设施的投资和建设。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工程总投资约3445万元,县无害化填埋场可容纳生活垃圾扩大至100万立方米,2020年11月已建成运营,有效缓解我县中期垃圾处理需求。

  三、评估结论

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河源市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一楼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7833535



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