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十二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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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违法违规处置问题严重。一些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常常“空手套白狼”。

(二)责任单位:中共紫金县委、紫金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规范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

(五)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单位,打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处置行为。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督促指导我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要求申报、管理危险废物,规范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经排查我县至今没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县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紫金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规范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三、评估结论

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718日至2022725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河源市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一楼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7833535



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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