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十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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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2015年以来,广东省环境保护部门查获非法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00多起,倾倒垃圾量数十万吨,部分还跨省倾倒至广西、湖南等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二)责任单位:中共紫金县委、紫金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

  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遏制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五)整改措施:

1.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严防非法倾倒垃圾行为。2019年年底前,对已经发现的跨市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依法查处涉案企业和人员。住房和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外运偷排;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交通部门协助加强对生活垃圾跨界运输的监管;公安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县住建局根据我县人口、经济等发展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督促和指导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组织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提高生活垃圾运营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运营技术指引及相关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完善我县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严格落实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批准程序。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经和有关职能部门核实,我县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的检查巡查抽查巡防等工作中,发现有2宗生活垃圾违法违规处置的行为,分别由凤安镇、蓝塘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牵头,将生活垃圾妥善处理处置。目前,案件已办结。

  2、通过建立有效检查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抽查,重点布控、监控等手段,联合多部门采取管控,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

3、按照“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建设要求,我县已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目标。按照“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已全面建成了“县、镇、村”的一体化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此外,启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工程总投资约3445万元,县无害化填埋场可容纳生活垃圾扩大至100万立方米,2020年11月已建成运营,有效缓解我县中期垃圾处理需求。

4、严格按照《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引》《关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镇级填埋场整治技术要求及评分细则》等要求,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治理水平。

  三、评估结论

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河源市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一楼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7833535



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