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四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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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四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明显问题。由于广东省对固体废物管理长期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规划频频落空,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二期、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东莞虎门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等一批规划要求建设的重点项目一拖再拖,无一建成。韶关市的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虽已建成,但受所在区域血铅事件影响已停产近4年,加之此类设施容易引发邻避问题,各地政府主动谋划不够,建设积极性不高,很多地方应建未建,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导致全省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焚烧类、填埋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分别高达15万吨/年和10万吨/年。

(二)责任单位:中共紫金县委、紫金县人民政府

  1.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2. 整改目标:提升我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优化我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

  3. 整改措施:

1.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将危险废物处置重点项目纳入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列入各镇党委和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调度和督导。

2.落实项目建设地方主体责任。各镇党委、政府强化担当意识,综合考虑当地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论证,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选址,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相关立项工作。

3.积极防范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邻避”问题。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邻避”问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并动态更新“邻避”问题台帐。加强公众环境科普教育,提高群众对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科学认知,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4.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各镇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早谋划,大力推进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推动源头减量。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按我县工作实际完成整改工作。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我县暂无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任务。截至2020底,我县有77家产废单位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工作,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0.0447吨、转移危险废物0.0428万吨

2.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镇综合考虑当地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选址,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相关立项工作。

3.我县积极防范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邻避”问题,统筹开展维稳工作,分别制定了防范与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应急方案涉环保“邻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化解涉环保建设项目“邻避问题”风险。

三、评估结论

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718日至2022725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河源市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一楼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7833535



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