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第二十四、二十八项整改任务)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第二十四、二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工作。但督察发现,惠州市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控制,现场抽查7家已上报完成清理的企业,结果4家未清理,2家出现反弹,仲恺高新区甚至越清越多。阳江市清理标准不严,禁养区复养情况不断出现。
在禁养区养殖场清退上,省农业部门监督检查不够,全省上报禁养区所有2.2万家养殖场已完成退出,但此次督察发现,在惠州、清远、阳江等地禁养区仍存在大量养殖场。
(二)责任单位:中共紫金县委、紫金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四)整改目标: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排查、复查和清理工作,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已清拆养殖场废弃物的清理工作。建立完善禁养区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巩固禁养区清退成效。
(五)整改措施:
1.各镇全面开展排查,认真分析原因,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快禁养区养殖场清理进度,建立关闭和搬迁养殖场的清单名录,明确时间节点表,对禁养区内复养及新发现的养殖场,集中力量清理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排查、复查和清理工作。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已清拆养殖场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2.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公布县、镇举报电话,大力发动群众监督,快速组织力量查处,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禁养区清理整治不留死角。各镇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保护局报送整改工作情况,强化数据核实,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各镇督查,严防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3.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及禁养区清理不彻底、反弹的乡镇,予以通报或约谈,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全县禁养区清理整治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排查、复查和清理工作。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紫金县相关部门单位已联合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防止禁养区内出现死灰复燃养殖场。已完成2018年12月排查出的禁养区46家养殖场(其中死灰复燃20家、新发现26家)清理关闭和复查工作,并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义容镇“猪走鸡来”吴永宽养鸡场进行拆除关闭。
2.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我县重新划定了禁养区,并加强对已清理的禁养区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以镇村为单位实行网格化常态化巡查,动态化管理,一旦发现禁养区内偷养、复养等情况坚决依法查处。同时,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作用,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群众举报的情况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处理,发现一家,打击一家。
三、评估结论
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河源市紫金县永安大道北87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一楼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7833535
紫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