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本着依法公开、民主监督、客观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审批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受理的《智联科技(河源)有限公司电子配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批准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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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智联科技(河源)有限公司电子配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智联科技(河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河源紫金县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智 联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拟在紫金县紫城工业园 8-4 地块投资建设电子配套产品生产项 目,从事电子连 接线、电子组装产品、PE 膜、PVC 膜及胶袋制造,主要产品为电子连接线 300 万条、 电子组装产品 100 万个、胶袋 50 吨、PE 膜和 PVC 膜各 100 吨。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0m², 建筑面积为 22365m²,总投资 5000 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通风排气,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锡及其化合 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注塑、制膜废气采用“集气罩(围蔽)+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对进行处理达到《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2-2015) 表 5 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 备进行减 震、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由回收公司回收或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l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 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10-10cm/s; 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等 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 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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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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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链接 | 智联科技(河源)有限公司电子配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