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广东盛锋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日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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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盛锋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日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专家函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01月04日至 2022 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517400

联系电话:07627838005

传    真:07627822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盛锋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日用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盛锋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河源紫金县紫城镇林田村上宝组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林田村上宝组,拟租赁紫金县天健实业有限公司第 1 栋厂房进行生产。项目 建成后主要从事一次性塑料杯/碗及一次性纸杯生产和销售,年产一次性塑料杯 /碗 500t,一次性纸杯 300t。项目总占地面积 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1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颗料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 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厂区 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 4 排放限值。水环境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紫金县天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 设备进行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3 类功能区 排放限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紫金县天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间、危险 下水污染 废物贮存间等均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厂区实行硬底化和加强绿化措施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①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则危废仓库管理,定期对从业 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环境风险教育培训。②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避免或减少故障发生,确保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③ 厂区雨水总排水口设置截断阀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环评文件链接

广东盛锋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日用品加工项目报告表(公示稿).pdf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