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士领(河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氟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专家函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04月03日至 2023 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51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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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金士领(河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氟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金士领(河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河源紫金县紫城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广西景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紫 城工业园8-7、8-8地块,主要从事塑料制 品、电热器、换热器的生产加工。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11.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 栋 生产厂房、1 栋宿舍及保安值班室等,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5677吨塑料制品、601吨塑料粒、2.4万支电热器、1.9万台换热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浓度限值要求;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执行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监 控浓度限值要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型规模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表 A.1 厂区内 VOCs 特别排放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放的员工生活污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紫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周围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 识。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和科学管理,将能有效地防 范火灾爆炸、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危险废物/化学品泄漏等风险事故的发生, 并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环评文件链接 | 金士领(河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氟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