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茂文龙(河源)科技有限公司户外相机、安防相机、种植支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9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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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茂文龙(河源)科技有限公司户外相机、安防相机、种植支架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茂文龙(河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河源紫金县

环评机构

广州同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茂文龙(河源)科技有限公司户外相机、安防相机、种植支架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 紫金县紫城镇紫城工业园8-15号地块,主要从事塑料外壳、模具、电子贴片、五金架的生产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120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3 栋生产厂房、1 栋宿舍及保安值 班室等,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套塑料外壳、100套模具、150万套电子贴片、50万套五金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紫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电子贴片回流焊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项目采用“移 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生产五金 架及制造模具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及塑料外壳的破碎废气, 采用通风换气处理;生产塑料外壳的注塑废气经集气设施收 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 26 米高的排气 筒(DA001)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和表9限值要求,回流焊产生焊锡废气中VO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及 表2浓度限值要求,回流焊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抛光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备用发电 机产生的废气SO2、NOX、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 区 内 VOCS无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 固 定 污 染 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车间布局,设备进行减振、降噪 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运营期项目周围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 1 楼生产车间东南侧,固废 分类收集、按类处理。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18599-2020 )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执 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和科学管理,将能有效地防范火灾爆 炸、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等风险事故的发生,并将本项目的环境风 险降至最低。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环评文件链接

茂文龙(河源)科技有限公司户外相机、安防相机、种植支架生产建设项目(公示稿).pdf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