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紫金县南岭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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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 年02月22日至 2024 年02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517400

  联系电话:07627838005

  传    真:07627822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紫金县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

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紫金县人民医院、紫金县中医院、紫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紫城镇西城居委会安民社区和西城社区(紫城镇卫生院新院)、南岭圩镇南岭卫生院。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南岭镇圩镇红军桥头旁,为南岭镇提供基层卫生服务。项目总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本次改扩建总投资800万元,将拆除老旧的门诊楼,改建为1栋三层半的综合大楼,保留现有10张床位,新增20张病床;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不新增卫生院外的用地,不改变现有的1栋住院楼、1栋医技楼、1栋综合楼、1层公卫科。项目改扩建后,卫生院规划总床位30张,预计日门诊量为3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至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两者中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岭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臭气通过投放除臭剂抑制后无组织排放;医疗活动产生的带微生物的气溶胶(医院浑浊气体)经病房内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自然通风等措施进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臭气通过设置专门的暂存间用于医疗垃圾的暂存,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加强管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后无组织排放;医院消毒异味经通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设备布局,设备进行减振、降噪 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在卫生院内暂存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环发[2003]206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危险废物仓库使用水泥等其他防渗防腐材料进行硬化,达到防渗的作用。(2)做好物品标识、分类摆放。(3)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做到专人巡视。(4)加强员工操作规范培训,提供员工风险意识。(5)仓库出入口设置缓冲坡,事故状况下可有效截流泄漏的物品。(6)设置灭火器和一定量的消防沙、吸附棉、物料转移空桶以作为备用;泄漏物料及相应的消防沙、吸附棉全部委外处理。(7)定期检修废水治理设施,尽量避免设施发生故障。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环评文件链接

公示稿-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紫金县南岭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