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08月13日至 2024 年08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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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河源紫金县 |
环评机构 |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紫城工业园8-16号地块,主要从事过滤器制造生产,为自建厂房生产经营,总占地面积为1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920.41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建筑物包括2栋5层厂房及1栋8层宿舍楼。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过滤器60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紫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每季度更换一次,定期更换后作为危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烤粉、调墨、丝印/喷码、拌胶、接头、组装烘烤、粘接组装、擦防锈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设施集中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20米高空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丝网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两者中较严者;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VOCs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机械通风外排,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和装置,对噪声源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金属碎屑、废滤纸、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危险暂存区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资。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环评文件链接 | 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公示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