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河源市天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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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天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517400

联系电话:07627839485

传       真:07627822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天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天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义容镇宝山村宝山矿区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紫金县义容镇宝山村宝山矿区,租赁土地面积约159516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2426.04Wp(直流侧),采用610Wp单晶硅太阳能组件,拟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36764片,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新建3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河源市紫金天鸥矿业有限公司现有110kV升压站。电站建成后25年寿命周期内年均上网电量为2372.3万度,年平均等效小时数为1161.82h。项目总投资8018.2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午间和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做好施工噪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应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项目附近灌渠或水体;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产生;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二)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前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类型和面积,不得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太阳能板和光伏纽件安装施工建议合理避让周边居民所需生活空间;严格落实报告中生态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站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环评文件链接

河源市天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示稿.pdf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