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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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发改价函〔2019〕2号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发改价管函〔2019〕4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紫金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附件: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99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