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紫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1-12 来源: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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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提高紫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紫教函〔2019〕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6年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按照政府定价法定程序,经成本审核、重大事项风险评估、价格听证、集体审议和县十六届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调整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调整为:省一级学校1180元/生·学期;市一级学校1090元/生·学期;县一级学校1000元/生·学期;无等级学校910元/生·学期。

  二、高中学费开支范围用于公务、业务、设备购置、修缮、课本资料及练习本等费用,其中学费含杂费、课本资料费和发放给学生练习本不少于30元。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及上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收费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学费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五、新标准从2021年秋季起开学执行,有效期5年。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