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调整紫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了制定紫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利,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调整紫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于2023年3月13日前,以通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紫金县党政大楼三楼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邮箱:wjj7822383@163.com;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王俊茹,7822383,邮编:517400。
附件:调整紫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调整紫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有利于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县教育局提出《关于商请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函》(紫教函〔2022〕59号)。我局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程序对选取的8家公办幼儿园开展了保育教育成本监审,对36家公办幼儿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和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实际对紫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作出调整,现提出如下定价方案:
一、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紫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二、现行收费标准、调整的收费标准和调价幅度
(一)现行收费标准
目前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按2014年紫金县物价局、紫金县教育局、紫金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紫价〔2014〕22号)执行,即省一级幼儿园财政全额拨款每生每月220元,财政核补每生每月240元,自收自支每生每月300元;市一级幼儿园全额拨款每生每月200元,财政核补每生每月230元,自收自支每生每月250元;县一级幼儿园全额拨款每生每月170元,财政核补每生每月190元,自收自支每生每月200元;未评级幼儿园全额拨款每生每月130元,财政核补每生每月150元,自收自支每生每月160元。
(二)拟定调整方案与现行标准对比(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三、定价方案主要政策依据及理由
(一)调价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
(二)调价理由
1、目前幼儿年均保育教育成本情况,根据成本监审数据,市一级幼儿园:紫金县直属机关幼儿园每生每年22200元、紫金县机关第二幼儿园每生每年4233元、紫金县龙窝镇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年3655元、紫金县城西幼儿园每生每年3610元,紫金县上义镇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年5150元。规范化幼儿园:紫金县紫城镇南岗幼儿园每生每年2719元、紫金县瓦溪镇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年5172元、紫金县柏埔镇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年5407元。我县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比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出很多(具体见附件2)。
2、河源市区及其他县区收费情况,2014年调价以来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处于全市较低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具体见附件1)。市区、东源、龙川、和平等都于2020年陆续调整了保教费收费标准。
3、公办幼儿园经费严重不足。随着近年来河源市大力发展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幼儿园加大教育设施设备投入,日常维护投入增大。目前,基本处于保运转的状态,严重制约了公办幼儿园有序的发展。
4、在政府履职中有要求:近3年内,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机制或者调整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
四、调价影响
此次调整方案,对居民影响不大:
(一)从教育平均支出占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考虑。根据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我县2021年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年人均25603元,按我县公办幼儿园定价方案(市一级财政全额拨款)收费标准计,调整后保教费支出占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76%。
(二)从我县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角度比较:对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每学期5000元,普遍都在每学期2500元)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也低于民办收费标准。因公办幼儿园教育成本逐年上升,投入不断增加,本定价方案有利于市区公办幼儿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