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公布紫金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河发改收管函〔2017〕29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612号)及《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对我县有关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重新编制了《紫金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
一、明确《清单》的主要内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是依据省、市、县合法有效文件制定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收费项目共有5项。根据国家规定的目录清单规范格式和按照“横到边、竖到底”的原则,制定公布的《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等。
二、严格执行《清单》管理
(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要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
(二)各实施服务收费的主体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合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对于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窜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清单》在紫金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并实时更新公布,动态管理。
此前已公布的《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紫金县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紫发改价〔2017〕11号)同时废止。
附件:紫金县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