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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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春节将至,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有关事项向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

  二、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三、各类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民宿)、餐饮药店等市场主体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各类旅游景区、游乐场所要在显著位置公示门票、游乐设施等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要严格落实减免、优惠措施,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五、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12315平台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