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紫金县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合理补偿教学成本,促进我县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10〕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整紫金县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费组织实施工作。相关请示、方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共10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地址:紫金县党政办公大楼326室)反映,电话:7822383。
附:调整方案
具体执行时间:2021年秋季执行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