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紫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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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内容

  随着紫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升,物业服务涉及面越来越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因质价不符引发的管理矛盾日渐突出。目前紫金县执行的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标准,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改善民生需求,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河源市发展改革局、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河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河发改价格〔2014〕279号)等规定。现拟调整紫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范围为河源市紫金县住宅小区(住宅总户数约15000户)。基本达到一类服务标准的小区有4个,二类服务标准的小区有9个等。根据成本监审结果,拟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物业服务等级(最终以县住建局评定为准)

基准价

(元/平方米)

浮动幅度

上浮后最高标准(元/平方米)

最高上浮限额标准(元)

一级

带电梯

1.41

最高不超过30%,

下浮幅度不限

1.83

0.42

无电梯

1.23

1.60

0.37

二级

带电梯

1.32

1.72

0.40

无电梯

1.13

1.47

0.34

三级

带电梯

0.89

1.16

0.27

无电梯

0.70

0.91

0.21

  二、征求意见内容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要求,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调整紫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

  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本次调整标准的方案实施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紫金县住宅小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拟对以下几点征求公众意见:

  1.您对目前物业服务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理由;2.您对目前物业服务是否质价相符,请说明理由;3.物业费标准调整对您本人的生活、工作等有何影响;4.您认为物业费标准调整后对当地社会经济及生活水平有何影响;5.您是否同意物业费标准调整,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6.您对物业费标准调整有何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内容

  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如要提出有关本方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或要了解项目更加详细的信息,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和反映。

  四、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联系方式2、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调查单位: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俊茹                       联 系 人:温工

  联系电话:0762-7822383                联系电话:0762-3684968

  电子邮件:wjj7822383@163.com          电子邮件:gdxhh16888@163.com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