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紫发改价函〔2019〕2号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发改价管函〔2019〕4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紫金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紫发改价函〔2019〕2号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发改价管函〔2019〕4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紫金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