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紫金县委巡察机构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安排到县委巡察组从事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县县直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巡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会计、法律、中文专业的学历学位。
4.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
5.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现任科员职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
3.与本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紫金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资料电子版(含照片)请发送至县委巡察机构邮箱zjxwxcbgs@163.com,其它要求详见报名表。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紫金县秋江东路38号(县党政大楼15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7827319)。
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发放准考证。
(二)组织选调考试。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四)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复审、考察。
(五)确定入围人选。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安排入围人选到县委巡察机构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
(六)公示。根据实习表现,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七)审批调入。公示时间结束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登记的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紫金县委巡察办,0762-7827319。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特此公告。
紫金县委巡察办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