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快看你能申请吗?
为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就业援助,保障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和基本生活,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后勤保障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三)经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公益性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范围和认定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程序 符合使用公益性岗位规定的用人单位出现空岗,可向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自行招聘或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岗位确定 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会同财政部门商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种类、数量。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可向市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申报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经办人身份证和用人单位委托证明。 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各一份。除申报表为原件外,其他初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现执行的补贴标准如下。 (一)单位吸纳社保补贴。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每月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三项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各用人单位要在每半年终了后次月的20日前,按照申请流程进行申请。 2020年度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从发文件之日起,至9月底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红星路112号) 联系人:杨小芳 电话:0762-329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