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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11-16 来源: 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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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婚姻结婚登记

(一)受理条件: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出国人员、华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双方共同到内地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登记的程序: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发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内地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即:

涉外结婚登记所需材料: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有婚史的带婚史材料(原件、复印件)。

2、外国人:

(1)本人有效护照、身份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来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三日起半年内有效)

3、双方:大2寸双人免冠合照8张(含公正用5张)。

(三)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有婚史的带婚史材料(原件、复印件)。

2、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3、双方:大2寸双人免冠合照8张(含公正用5张)。 (四)台湾同胞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有婚史的带婚史材料(原件、复印件)。

2、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一式二份(原件)。

3、双方:大2寸双人免冠合照8张(含公正用5张)。

(五)涉外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内地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即: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发证)。

三、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四、涉外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属河源市的需到河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一)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3、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二)双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式三份);

2、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个人应提交以下证件:

1、属国内居民的应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台湾同胞应提交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出国人员、华侨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4、外国人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

(四)双方在监誓人面前共同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五)程序:受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