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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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和省、市驻紫金各单位:

  现将《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中共紫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焦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广泛发动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6·30”活动,助力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形成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组织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动员会议。拟于6月上旬,组织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动员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22年“6·30”活动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动员各镇、各单位扎实开展好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县委办、县府办、县国资服务中心、县工商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

  (二)组织召开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企业座谈会。拟于6月中上旬,邀请部分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紫金县“6·30”活动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号召广大企业发挥资源优势,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参与“6·30”活动,支持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国资服务中心,各镇党委、政府)

  (三)组织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拟于6月中上旬,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向全县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活动。(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

  (四)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全媒体、全介质做足“6·30”活动信息发布。6-7月,以进一步提高“6·30”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目标,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介质和渠道,对“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安排进行有效的宣传推介和信息发布,广泛宣传“6·30”活动的公众参与渠道,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中来,使“6·30”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

  2.多渠道、多主题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百日主题宣传。5-7月以提升“6·30”活动的美誉度、认可度为目标,集中在“6·30”活动前后100天,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百日主题宣传,推动“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宣传进热门商圈、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事业单位。各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唱响”宣传活动,以文艺、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出党委、政府对“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高度重视;组织一次“点亮”活动,宣传“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主题与内涵,制作公益宣传片,在热门商圈户外大屏和公交显示屏进行展示播放,以挂横幅、贴海报、广告等形式,扩大“6·30”活动的知晓面;组织一次“进千企促万户”宣推活动,以走访、寄宣传册、发倡议、点对点宣讲等不同形式向各类企业宣传“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重要意义,利用抖音号、公众号等形式,宣传活动成效,引导万户关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

  (五)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活动。6-7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社会组织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支持政策,通报“6·30”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引导发动更多大中小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6·30”活动,助力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报请县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由县直相关部门、各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组织走访。(紫城工业园管委会、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信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各级捐赠接收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三、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推动“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一)举办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仪式。6月30日,举办紫金县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仪式,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名义对2022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表扬先进,宣传典型。组织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现场认捐。会前县主要领导接见重点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代表。(县委办、县府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工商联)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县直及省、市驻紫金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各镇参照县的做法开展相关活动。(县直机关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7月份,广泛发动全县中、小学校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发挥双拥工作联系军地的桥梁纽带作用,6月份,向县驻军发出倡议,倡议县驻军开展捐赠活动,资助我县困难退役军人,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开展“扫码一元捐”活动。借力互联网优势,发展智慧慈善,聚力拓展个体参与渠道,助力各类公益帮扶项目,全年开展“扫码一元捐”活动,为实现“人人参与”创造条件。(团县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

  5.开展社区募捐行动。深入社区开展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各镇党委、政府)

  6.鼓励各镇党委、政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各镇党委、政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

  (三)推进“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群团组织紧紧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参与“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振兴,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包镇包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级捐赠接收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四)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活动。6-10月份,继续发挥“6·30”活动品牌效应,接续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利用互联网+消费帮扶作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做实互联网+消费帮扶行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镇党委、政府)
   (五)大力推广“广东“6·30”社会捐赠服务平台”上线运营。省、市、县联动,积极推广利用服务平台,为更多社会个体资源参与“6·30”活动提供渠道,线上信息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拉近“6·30”活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逐步形成“6·30”活动“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良好局面。(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

  四、开展专题调研和业务培训

  (一)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发挥“6·30”活动助力作用、如何健全完善适应乡村振兴的“6·30”活动政策机制、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

  (二)开展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举办“6·30”活动相关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6·30”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政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是促进我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合作、密切协作,按照今年活动内容、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形成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捐赠资金管理。严格遵守“6·30”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及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等规定,加强和规范捐赠资金管理,按照“谁对接、谁签约、谁接收、谁催缴”要求,做好年度捐赠资金的催缴到账、拨付使用工作。加强捐赠资金绩效评价,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捐赠项目督导机制,确保捐赠项目落地落实、发挥效益。

  (三)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各镇各单位要及时对2023年“6·30”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情况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罗振新;联系电话:7816135)。

  附件:紫金县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县直单位工作任务分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