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叶小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以来,我县审计工作在市审计局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两地”目标,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以及财政、民生、资源资产等审计,努力在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全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运行风险防控加强,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6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1390万元、占65.08%,非税收入27575万元、占34.92%),同比增收4128万元,增长5.52%。完成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172万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92304万元(其中专款121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194万元。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有力保障了本级财政的支出。
----加强支出管理,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支出等民生实事支出375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08%,同比增长10.18%,社会事业的投入明显加大,有力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基本实现绩效目标,促进政府过“紧日子”,实现一般性支出压减5.72%,投入县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加大盘活部门存量资金力度,清理收回存量资金80082万元,盘活使用存量资金5856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新项目。
----加强审计整改,审计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及其他各责任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计整改,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246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234条,整改完成率95.12%。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15亿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1244万元);制定或完善制度3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对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情况、2019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教育现代化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情况、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了审计调查。2019年度,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6754万元,总支出5227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00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1933万元,总支出45732万元,结转结余6201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06万元,总支出1106万元。在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方面,2019年度清理收回存量资金80082万元、盘活使用存量资金58566万元,截至2019年底,我县存量资金68701万元。在债务方面,我县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对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审计结果表明,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方面。县财政部门存在如下问题:(1)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未执行“不得超过当年收入30%限额”的规定,对比超规模结转326.20万元。(2)有3个项目未推进建设,造成项目资金761万元沉淀在账上,无法发挥资金效益。(3)对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至2020年3月审计时止,仍有未按规定结转政府性基金的问题未整改,且2019年度继续存在此问题;山区五市小河流治理资金未发挥效益、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问题整改不到位。
2.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方面。2019年度紫金县社保基金总收入123579.18万元,总支出128296.24万元,对比超支4717.0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8871.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154.75万元。截至2019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0万人、享受待遇0.4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4.33万人、享受待遇8.44万人。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多头开户。二是县财政部门未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测算收支流量、合理安排资金规模和期限,致使大额结余资金未能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少收利息1.99万元。四是职业年金利息17.05万元未列收入。
3.审计专题和审计调查方面。
(1)教育现代化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方面。2019年收到省级教育现代化资金903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等方面。至2020年3月止,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项目资金暂未拨付使用。审计发现县教育局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建立健全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新建幼儿园项目建设进度慢,致使财政资金不能尽快发挥效益。
(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方面。2019年度县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4700.97万元(省级资金);按资金类别分:农业产业发展2873.2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2738万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35万元、生态林业建设6834.77万元、农业农村基础设施222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未及时制订绩效管理办法。二是县水务局组织实施的上义河治理工程(2019年度完成进度仅为35%,项目资金使用率41.06%)、县林业局组织实施的绿美古树乡村建设项目(2019年度完成进度仅为50%,项目资金使用率32.87%)推进力度不足,影响资金使用进度。三是县交通局组织实施的“畅返不畅”村道治理项目、县水务局组织实施的2019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结算不及时,影响资金拨付。
(3)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方面。2019年我县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预算安排4670.51万元,已使用2266.22万元,共救助了14816人次,资助参保56214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截至2019年底,我县对一般困难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没有对其家庭收入进行详细入户调查(如救助对象的工资收入、资产收益、其他收入等),导致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认定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关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60%”的审批依据不足。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及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组织对2019年紫金县60个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其中对11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对49个部门预算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对疑点进行了核查;同时对10个部门在开展经责审计时一并对其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力度不断加大,“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2个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有些预算收支未按预算执行。存在未将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无预算列支项目资金、有预算未执行等现象。
2.部分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有2个部门41台车辆的运行费用未进行单车核算,有7个部门未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公示制度,不利于公务车费用管理控制。
3.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19年全县60个预算单位中仍有3个单位未办理公务卡。在已使用公务卡的预算单位中,实际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占应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的38.52%,大部分预算单位使用现金支付的比例仍较大。
4.有5个单位购置设备及印刷品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51.26万元。
5.县水务局少收取52家水电站水资源费18.11万元。
6.有4个单位差旅费管理不规范。存在以餐费发票列支差旅费或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报账凭证无列明具体经济业务内容、出差时间地点、执行标准、参与人数和名单等现象。
7.有4个单位执行公务接待费不规范,列支业务招待费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作为报账附件,涉及金额60.79万元。
8.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4.31万元。
9.有3个单位6个工程造价预算、结算未经有资质造价机构评审,涉及金额56.85万元。
10.全县60个一级预算单位未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未体现预算支出综合效果。
(三)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市审计局组织对紫金县义容镇、紫城镇等2个单位财政收支情况及县审计局组织对好义镇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义容镇、紫城镇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农房改造等工作,重视民生项目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财务管理;好义镇政府及好义镇财税部门积极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坚持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促发展,为推进全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经济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在财政、国有资产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1)义容镇政府违规举债435.23万元(违规向个人借款300万元,新增结欠款项135.23万元)。(2)义容镇政府征缴非税收入不力,少收金额40.05万元。(3)紫城镇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157.04万元;好义镇政府土方工程款预算、结算未经有资质造价机构编制并报财政评审,涉及金额14.63万元。(4)紫城镇政府征地拆迁专户监管不到位,25355.74万元未单独建账核算。(5)紫城镇政府和好义镇政府以借款凭证抵顶库存现金,导致现金余额过大,存在资金风险。
2.在民生保障方面。(1)紫城镇镇委镇政府未严格落实残疾贫困户帮扶政策,造成6名残疾贫困户当年少享受补贴1.38万元。(2)紫城镇政府对敬老院的运行经费保障不足,造成敬老院占用特困人员供养金,涉及金额2.32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2019年“6·10”“6·12”救灾复产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及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第一阶段跟踪情况、县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深圳龙华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2010年至2019年5月19日止6·30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县2018至2020年第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县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的乡镇人大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能较好地使用专项资金,履行基本建设及政府采购程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县2019年“6·10”“6·12”救灾复产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及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方面。至2019年7月底止,我县收到救灾复产重建资金合计553.96万元,支出合计147.37万元,救灾复产重建资金未拨付和使用单位结余为406.5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县应急管理局在机构改革“三防”职能交接方面存在专业人才未到位问题,应急指挥体系不顺畅。2.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规模、设施不符合建设要求。3.好义镇政府应急抢险资金缺口23.84万元仍未筹措到位,占用经费,影响镇政府正常运转。
(二)县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深圳龙华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资产收益类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其中:扶贫资金投资全日公司光伏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影响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选取项目未作充分调研,中华龟养殖项目亏损严重;原县经商信局建设的农村淘宝服务中心项目效益未达预期效果;蓝塘建联村特色农业产销加工一体化合作项目失败,存在扶贫资金96万元损失风险;企业担保抵押行为不规范,未能有效保证扶贫资金和项目资产的安全。2.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紫城工业园管委会对1500万元对口帮扶项目资金未按资金审批用途使用;临江工业园管委会改变园区内具体建设项目用途未履行审批程序;存在无招标、评标能力的村委自行组织招投标、支付工程款时转入私人账户且未取得承包单位发票等问题。3.绩效管理不规范。绩效基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项目结余资金较大,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三)县2010年至2019年5月19日止“6·30”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2010年至2019年5月19日止,全县收到“6·30”筹集资金总额4979.46万元;累计拨付给使用人4661.21万元,占筹集到账数额的93.61%;至2019年5月19日止,结余318.25万元(结余资金已于2019年5月22日全额上缴紫金县财政局),占筹集到账数额的6.39%。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有4个捐赠单位认捐款共19万元未兑现。2.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捐赠资金,涉及金额55.20万元。3.中坝镇塔凹村委扶贫济困资金结余10万元闲置未使用。
(四)县2018至2020年第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审计部门重点审计调查了县2019至2020年第一季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紫金县2019年度新增政府债券31200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新增政府债券373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紫金县殡仪馆建设、国道G236线紫金黄花至新S242线公路改建工程、紫金县中医院整体改造建设等项目进度慢,影响资金拨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4653万元预算调整未按规定向人大履行审批程序。
(五)县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的乡镇人大建设经费使用方面。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紫金县16个乡镇共收到县财政下拨的2018年、2019年的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资金合计960万元,资金使用合计816.90万元,资金结余143.1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有7个镇政府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项资金,涉及金额54.64万元。2.各镇政府(财政结算中心)会计账面未能清晰反映人大工作和建设资金收入、使用情况,与其他预算经费混收混支,存在资金监管漏洞。3.有5个镇政府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办公设备,涉及金额80.65万元。4.有5个镇政府人大工作和建设经费资金结余较大,预算执行进度较慢。5.部分镇政府活动经费支出报账手续不够完善,涉及金额27.01万元。
三、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重点跟踪审计了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及管理和使用情况、职业技能晋升培训政策落实情况、就业见习政策落实情况、“客家菜师傅”工程推进情况、稳岗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就业创业和稳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县2016年至2019年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从跟踪审计的情况来看,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和稳就业政策落实、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及管理和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3月31日,紫金县财政局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384万元,实际使用1142万元,结余24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县接收捐赠物资与紫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行采购物资混淆使用,台账管理不清晰。审计部门提出建议后,紫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及时整改。
(二)县2017年至2019年度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我县财政共收到省市下拨的就业创业资金2178.08万元,资金拨付1820.83万元(含2017年以前年度资金643.93万元),资金结余1001.18万元。审计发现县劳动就业中心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向企业多发放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岗位补贴5.74万元;二是向39个不符合补贴政策人员发放社保补贴,涉及金额30.69万元;三是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台账管理不健全,资金核算不够清晰。县人社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到位;二是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措施不够到位;三是对就业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三)县2016年至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2016年至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筹集资金91722.41万元,累计安排拨付资金90224.42万元,至2019年末县财政结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497.9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资金筹集、使用不够规范。未按规定收取农户(村民)卫生保洁费,镇级财政未及时拨付资金,支付“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项目资金不规范。二是未完成目标任务。在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集中供水、村庄绿化美化等方面推进力度不足,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不够规范,“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彻底,项目工程管理及验收结算不规范,新建和改建的公厕管理不够到位。四是项目资产闲置。有6间已建成的标准化村级卫生站未投入使用;苏区镇永坑村(省定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成后未运作,未能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能。
四、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紫金县紫城镇、义容镇的资源环境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紫城镇和义容镇在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抽查了镇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水管所、乡村振兴办公室等5个部门及黄花村等10个村,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结果表明,紫城镇和义容镇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一是紫城镇政府对紫城工业园等重点项目用地范围内坟墓临时迁移点建设项目未取得立项批复手续,无用地、林地、环评等手续开工建设;二是紫城镇政府违规占用水田一宗,涉及面积0.76亩。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方面。紫城镇委镇政府推进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新农村建设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未能按期完成。
(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一是紫城镇政府履行土地监管职责不到位,存在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及违法用地行为;二是紫城镇政府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不到位,区域内发生林业违法行为38宗及违法毁林现象;三是义容镇政府履行土地监管和整改职责不够到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不够到位,存在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风险。
五、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紫金县食品公司和紫金县物资总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报账管理不规范。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3.苏区食品站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竣工验收和结算程序,涉及金额52.73万元。
4.县物资总公司、泰安民爆公司未扣回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涉及金额11.6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应完善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民生、产业发展、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及风险防控,避免资金损失浪费和闲置沉淀;要强化绩效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二)规范投资管理,保障政府项目实施。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格项目审批。各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决策、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和工程结算等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重要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牢固树立节约意识、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最大化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三)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要始终把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预算单位应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央和省、市的最新政策动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快制订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做好政策衔接与宣传,用足用活政策,强化政策落实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四)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各预算单位应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动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坚持标本兼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构建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