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紫金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34号),河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河财农〔2023〕48 号)以及紫金县农业农村局《紫金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做好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工作,现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服务主体1个。遴选公告如下:
一、任务及经费
项目任务统防统治面积为8.1万亩次,项目经费为28万元。开展全程服务水稻病虫防治原则上按每亩次补助不超过15 元,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30元。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7月。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资源、有专职运营团队、日作业能力达1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服务主体。
三、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经相关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在农业农村部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管理系统备案;
3.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4.具有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田间作业人员;
5.具有相应的野外日作业能力;
6.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纳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施药配方,使用喷药器械和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四、遴选程序
1.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
(3)农业农村部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管理系统备案;
(4)遴选资格要求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提供本年度内任意3个月或以上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5)遴选资格要求的纳税凭证或相应文件证明(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
(8)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业务质量及业绩材料(日作业能力达1000亩以上);
(9)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等材料;
(10)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11)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12)紫金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2.遴选
由紫金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紫金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服务主体。
3.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紫金县农业农村局向入选的服务主体发送遴选确认书。
五、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 月23日(法定工作日北京时间8:30至12:00,14:30至17:30)。
六、报名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沿江路6号(紫金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06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2-7824418 联系人:刘必雄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