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7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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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2023年度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 号)、《关于加快发展广东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河源市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为重点,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补齐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全产业链发展短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引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和绿色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项目要重点推进以下任务落实:一是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式。发展面向小农户、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托管服务,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稳步增加。二是推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具备全程托管能力的服务组织。三是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办体系,充分发挥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作用,推广运用粤农服交易平台。四是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支持托管员、村集体、服务组织统筹小农户分散需求,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托管。

三、项目补助

       (一)资金主要围绕粮食作物为主的生产薄弱环节,支持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服务组织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重点面向小农户提供服务。

       (二)补助要求

       1.补助作物。生产托管服务补助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

       2.补助环节。补助资金要聚焦一家一户小农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和制约当地农业生产的突出短板,重点选取1-3个环节集中进行补助。对于本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不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包含但不限于耕整地、育秧、播种、植保、施肥、除草、机械收获、秸秆处理、烘干、仓储、冷链物流等,经济作物生产环节包含但不限于品种改良、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控等。建议各镇政府、村集体或托管员整合托管服务需求,整镇、整村、整社(即农民合作社)集中连片推进生产托管。同时,做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环节的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

       3.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主要是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且具有一定托管服务能力(原则上要求年度服务能力在1000亩 以上的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服务组织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采取降低服务价格等形式让利于小农户,最终让小农户受益。

享受补助的服务组织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经县农业农村部门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

②服务地块只统计集中连片或整村推进的服务地块;

③服务质量达到行业服务标准以上,服务满意度在90%以上。

       4.补助标准。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开展托管服务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助。单季作物奖补标准亩均不超过130元,原则上奖补额度不超过市场指导价格的4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生成的服务补贴,补贴额不得超10万元。

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5.补助方式。对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服务主体完成每造服务后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

       (二)项目实施流程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应整村推进,难以整村推进的,应相对集中连片推进。

       1.签订合同。参与项目的服务组织应与农户等服务对象依托粤农服平台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应包含服务价格、服务地块位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作业时间等内容)。

       2.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为确保项目规范实施,保证服务效果,原则上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技术上无法安装的除外),及时上传作业轨迹、照片等佐证材料到粤农服平台。服务组织完成服务后,由农户等服务对象在粤农服平台进行作业确认,反馈服务满意度情况。

       3.检查验收。服务组织完成每造托管服务后,可依托粤农服平台发起验收申请,或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服务对象依据服务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可联合镇村自主开展,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主要依据在粤农服平台形成的服务合同、作业轨迹或作业记录、支付记录、服务对象确认和满意度等材料进行,无法提供作业轨迹的技术服务等环节的验收需提供作业场景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任务面积核算按照综合托管系数进行,对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A=0.36A1+0.27A2+0.1A3+0.27A4,其中 A 为生产托管服务面积,A1、A2、A3、A4 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不属于耕种防收的服务环节托管系数,根据托管服务费用折算。

4.资金拨付。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服务组织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审核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四、项目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实施范围拟定在我县16个乡镇,由各托管服务主体根据文件要求实施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服务面积及奖补金额。

       (二)实施时间。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2月(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

五、资金来源及用途

       (一)资金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02号)。

       (二)资金用途。资金主要围绕粮食作物为主的生产薄弱环节,支持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服务组织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重点面向小农户提供服务,服务小农户面积或资金占比达60%以上。

六、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已纳入粮食安全考核和省乡村振兴考核,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班或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协调指导镇村共同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推动农业生产托管行业发展。

       (二)强化业务指导。加快项目实施,做好服务主体名录库建设、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遴选工作。同步推进服务组织培育、农业生产托管协办体系建设、粤农服平台推广运用、生产托管服务联盟培育、全程托管示范基地建设。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及时跟踪了解服务组织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托管组织进行工作调度和实施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形式坚决制止、及时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镇村干部、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参与积极性。利用新媒体、横幅、宣传册、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媒介,指导项目承接服务主体走村入户宣传生产托管政策,帮助农民算好托管账,以效益优势吸引农民选择托管经营方式。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