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紫金县2023年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河财农〔2023〕6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请各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紫金县2023年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申报,并通知有意愿申报的经营主体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jnyjjg@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联系人及电话:傅振超7833255),逾期将不予受理。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