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案件一批,现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3宗。
一、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某西医诊所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药品行为案
2023年8月16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对某西医诊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1瓶氧气(共计28斤),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氧气的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商的资质文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氧气瓶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采购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和医用氧气的检验报告,无法证明该医用氧气的合法来源,未按规定从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医用氧气。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二、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某商店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行为案
2023年8月10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商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内货架有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共16种,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的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商的资质文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无中文标签化妆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材料,以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三、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某药店经营过期医疗器械行为案
2023年8月16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对某药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内货架上的鼻舒冷敷凝露已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过期医疗器械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鼻舒冷敷凝露,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2日,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在2023年8月16日被执法人员查处时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