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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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提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依法查处案件一批,现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9宗。

  一、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蓝塘镇某卫生站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行为案

  2023年10月27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蓝塘镇某卫生站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2瓶“消旋山莨菪碱片”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7日,有效期至2023年10月6日,检查当日均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二、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蓝塘镇某药店经营无标签标识的中药饮片行为案

  2023年10月24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蓝塘镇某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2瓶“生地”“百合”“田七”“北齐”“苍术”“当归”等6种中药饮片,外包装均无标签标识。当事人销售无标签标识的中药饮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三、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凤安镇某药店未按要求低温储存药品行为案

  2023年10月23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凤安镇某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脑心舒口服液”存放于货柜中,该款药品要求贮藏温度为不超过20℃,现场温度为23℃。当事人未按要求低温储存药品的行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四、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九和镇某民宿经营过期化妆品行为案

  2023年10月17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九和镇某民宿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1瓶“两面针沐浴露”生产日期:20202801;保质期:三年、2瓶“两面针洗发露”生产日期:20202801;保质期:三年,检查当日均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五、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蓝塘镇某美容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行为案

  2023年10月24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蓝塘镇某美容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4盒“丑娘中药护肤防晒霜”该化妆品外包装无标签和产品信息,且无法提供该化妆品的购进票据和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相关信息。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六、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城某美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3年10月31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城某美妆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1瓶“花印清酒洁面乳”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1002;1瓶“海洋蛋隔离防护霜”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0305;4瓶“安安纯新羊之素美肌去角质洁面乳”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0415,检查当日均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三十九条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七、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蓝塘镇某药店经营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2023年8月16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蓝塘镇某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4盒“鼻舒冷敷凝露”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检查当日均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八、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瓦溪镇某卫生站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行为案

  2023年2月7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瓦溪镇某卫生站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2盒“医用防护口罩”生产日期:2020年9月27日;失效日期:2022年9月26日,检查当日均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九、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紫金县义容镇某药店销售过期的医疗器械行为案

  2023年2月17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义容镇某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1台“特定电磁波治疗器”生产日期:2017-12;使用期限:5年,检查当日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这台超过使用期限的特定电磁波治疗器没有对外售出,被查处后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对不合规情况作出整改,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后果,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