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铁拳”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2024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4宗:
一、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紫金县紫城镇某食品商行销售不合格的食品案
2024年1月16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紫金县局)对紫金县紫城镇某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在货架上有两包益碾通牌紫金蒲米,其中一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其中一包外观无任何标签标识,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紫金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紫金县紫城镇某商行销售无标签标识的食品案
2024年7月13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紫金县局)对紫金县紫城镇某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其网店经营的猪肉丸、牛肉丸外包装未粘贴或印刷标签标识,当事人销售无标签标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紫金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紫金县瓦溪镇某商店销售无标签标识的食品案
2024年4月15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紫金县局)对紫金县瓦溪镇某商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有7桶外包装无标签标识的花生油,其中规格为2.5公斤/桶的有6桶、规格为5公斤/桶的有1桶,当事人销售无标签标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紫金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紫金县蓝塘镇某商店销售无标签标识的食品案
2024年2月4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紫金县局)对紫金县蓝塘镇某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进门的楼梯口处发现有无标签标识的花生油2.5升的数量:7瓶、5升的数量:1瓶,共8瓶。当事人销售无标签标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紫金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